公司软件侵权如何界定

时间:2025-01-18 22:16:43 软件教程

软件侵权的界定主要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标准如下:

实质性相似

源程序代码或目标程序代码相似。

软件的组织结构、处理流程、所用数据结构、所产生的输出方式、所要求的输入形式等方面相似。

接触

有接触权利人软件产品的机会,或者有复制、抄袭作品的机会和条件。

推定接触,即二者明显近似,存在相同的错误,其特点、风格、技巧等相同,且这种相同很难用巧合来解释。

其他侵权行为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

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

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

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

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商业性使用

员工的私人电脑中安装未经授权软件,若该软件用途和公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则会被认为相关软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最终受益方为公司,属于商业使用。

职务行为

员工使用未经授权软件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属职务行为。公司应当知晓在经营活动中应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并负有向员工提供正版计算机软件的义务以及不定期检查员工计算机的职责。

创意与表达分离原则

如果行为人复制软件程序的基本要素或结构,或者按一定的规则、顺序复制部分软件代码,都属于软件侵权行为。

剽窃

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剽窃的主要表现是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式,在他人软件上署自己的名称(或姓名)并发表或者登记。

非法复制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非法复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盗版。

擅自使用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的不合法的使用行为。

擅自许可他人使用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判定软件侵权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包括软件的实质性相似度、接触机会、使用目的和性质等。建议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加强软件使用管理,确保使用正版软件,避免因侵权而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