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发明需要满足以下核心条件,才能申请专利保护:
一、新颖性
指申请日前,该软件或其等同物未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公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公之于众,且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并记载在后续公布的专利文件中。需注意:
1. 现有技术包括专利文献、学术论文、产品手册等公开资料;
2. 临时文件、内部设计文档等未公开的信息不满足新颖性要求;
3. 申请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许可实施该发明,不影响新颖性。
二、创造性
需与现有技术相比,具备以下任一特征:
发明专利: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创造性判断需结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常规设计思路,判断是否属于“显而易见”的改进。
三、实用性
指软件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例如:
改进计算机性能、控制机械动作、处理外部数据等;
具备可重复性、稳定性等可验证性。
补充说明
软件与著作权的区别
软件著作权自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保护软件表达方式(如代码结构、算法流程);而软件专利需通过申请获得,保护解决问题思路。
申请文件要求
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含摘要)、权利要求书等,说明书需以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优先权与专利权人
仅发明专利可要求优先权,外观设计专利不适用;职务作品需注意发明人与单位的权利分配。
建议在申请前进行专利检索,降低被拒批风险,并咨询专业机构完善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