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创业贷怎么补贴利息

时间:2025-03-27 21:56:22 软件教程

富民创业贷的利息补贴政策如下:

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

首次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剩余利息由贷款人承担,第二次贷款不予贴息。

展期和逾期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

其他城乡创业者

首次贷款:贴息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剩余利息由贷款人承担,第二次贷款不予贴息。

具体贴息标准

对于重点群体新发放的30万元(含)以内个人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上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对于30万元-50万元(含)以内个人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财政给予其余利息50%贴息。

对于小微企业贷款,由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剩余部分由财政按不超过200BP给予贴息。

申请和办理流程

贷款人到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贴息,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协同经办银行核实创业实体存续情况并计算贴息金额,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共同审核后,由经办银行发放给贷款人。

建议:

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在申请富民创业贷款时,应确保首次贷款能够享受50%的贴息政策,并注意第二次贷款不予贴息的规定。

其他城乡创业者:在申请时,应了解减半贴息的政策,并确保首次贷款能够享受相应的贴息。

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应明确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部分由企业承担利息,超过部分由财政贴息的政策。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和银行以获取最准确的政策执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