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创业补贴的申请流程如下:
网上办理
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或阳光就业网提出申请,办理人进行受理和办结。
窗口办理
申请人在张店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办理人进行受理和办结。
所需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
身份证明材料:
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及毕业证书
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
返乡农民工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资料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身份证及扶贫手册原件
社会保障卡: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财务流水: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6个月以上的财务流水
申请表:《金安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申请表:《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需用电脑填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诚信承诺书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财务报表:近一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务盖章)
招用人员名单:截止申请补贴时本单位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招用人员名单(需用电脑填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名单中所列出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工资明细账:近一个月的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申请表:《张店区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需用电脑填写、打印)
诚信承诺书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财务报表:企业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提供申报月前一个季度,需税务盖章)
租赁合同复印件:创业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意事项
补贴对象属于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
补贴对象属于返乡农民工还应提供《返乡农民工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人员信息核查表》。
同一创业者在我市注册多个创业实体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以上材料可通过单位注册地所属的镇、街道人社所提交,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审核与发放
张店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建议:
在申请前,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可以通过淄博本地宝公众号获取更多申请标准和指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