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企业在疫情发生一个月内复工的
员工的工资应与之前的工资待遇保持一致。
企业在疫情发生一个月后复工的
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
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综上所述,企业在疫情期间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并在必要时与职工协商调整工资待遇。对于停工停产的企业,需根据停产时间的长短和职工是否提供正常劳动来确定具体的工资发放标准。此外,企业还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并争取政策支持和补贴,以减轻疫情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