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创业补贴的申请流程如下: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初次创业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申报纳税。
补贴标准:给予每个初创主体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材料:
《新沂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创业者社保卡(如没有社保卡,提供身份证)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税务部门出具连续6个月的连续申报证明或纳税凭证
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初创实体银行账户(个体户可以提供社保卡或银行卡)等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向户籍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补贴,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初审后,经市人社局创业指导机构复核、市财政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创业实体银行账户。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初创主体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本补贴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只能申报一次,企业根据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
补贴标准:按初创企业实际带动就业人数给予补贴,招用5人(含5人)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招用5人以上的,超出5人的部分、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首次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法人代表身份证
上一年度物业管理、水电、宽带接入及用于就业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提升服务能力等支出凭证
初创实体银行账户等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复核后,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创业孵化补贴
补贴条件:新沂市及上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补贴标准:按实际孵化成功(在基地内注册登记的新办企业,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企业数,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基地创业孵化补贴。
申报材料:
基地法人代表身份证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新沂市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
孵化成功实体花名册
孵化成功实体营业执照
入驻协议
经创业实体盖章确认的撤离基地通知书
创业实体撤离基地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资料
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复核后,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自主创业补贴
申请人员范围及补贴标准: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生。如果您是在我市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已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正常经营超过6个月,您可以申请这一补贴。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
补贴申请、审核程序:申请人需向居住地的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申报,并递交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经过初审合格后,材料将递交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由区人社局与区财政局复核后拨付。
补贴所需资料:
《自主创业补贴审批表》
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的复印件(如果是疆外户籍,需显示在该地居住超过6个月的记录,无需再提供户口本的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微创业项目的相关证明
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零就业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相关证明
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姓名、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建议:
准备齐全材料:确保所有申报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及时申请:注意补贴的申请时间和条件,及时提交申请。
咨询专业机构: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的代办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