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生创业后,如果面临经济困难并希望申请低保,可以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申请条件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调查核实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与公示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领取低保金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报区民政局审批。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提交资料
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家庭收入证明。
注意事项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建议
在申请低保前,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审批机关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申请人。
如果创业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政府相关部门的扶持和帮助,以减轻经济压力。
通过以上步骤,中考生创业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低保,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