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清收工作整体上是 非常必要且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清收措施和成效:
动态管理和提前通知
对即将到期的贷款户,提前半个月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其按时还款,并告知逾期不还的严重后果。
上门催收和发放催收通知单
对逾期贷款户,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工作人员分别找贷款户和反担保人上门催收,发放催收通知单,要求其尽快筹集资金,早日还贷。
财政代扣和反担保人资格取消
对于还款不积极、效果不够明显的逾期贷款户,由财政代扣其反担保人的工资予以回收,并取消反担保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资格,其单位所有人员的工资晋升、职称评聘手续暂缓办理。
多部门联合清收
在逾期回收关键阶段,区委、区政府组织由人社、财政、纪检、司法、就业、法律顾问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成立清收工作小组,重点对反担保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清收。
司法程序和法院判决
对于个别恶意不还的贷款户,经过司法程序和法院判决,予以强制清收。
黑名单制度
将部分逾期贷款户和反担保人纳入黑名单。
创新服务模式
探索实施信用贷免担保模式,对正常稳定经营、个人征信良好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纯信用免担保贷款。
保障基金安全
建立完善回收与追偿到位制度,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清收工作,联合经办银行,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调查等形式,动态掌握企业贷款的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及时防范化解贷款逾期风险。
法律强制措施
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采取法律强制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如出动警车、执法车辆,执行法警及工作人员,追回逾期贷款。
公职人员担保逾期贷款清收
对公职人员担保的逾期贷款,由组织、纪检、财政、人社、就业部门对担保人员进行约谈,督促贷款人限期还款。
长效机制
结合清收财政代偿及逾期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际,建立清收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小额担保贷款“贷得出”、“收得回”,降低贷款风险,确保担保基金安全、优质、健康运行。
这些措施和成效表明,创业担保清收工作通过多部门协作、法律手段和信用机制等多种方式,有效地提高了贷款回收率,保障了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良性循环。因此,创业担保清收工作是非常必要且重要的,能够有效促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实施和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