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侵权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以下行为之一:
发表或登记软件作品: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发表或登记他人的软件作品。
剽窃:
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登记,通常表现为抄袭或部分抄袭他人软件作品,并在自己的软件上署上自己的名称。
非法复制: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多份拷贝,这种行为直接掠夺了正版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
擅自使用: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等不合法的使用行为。
擅自许可他人使用: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无法律根据,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他人软件。
擅自转让: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将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方。
修改或翻译软件: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修改或翻译其软件作品。
发行或通过网络传播软件: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向公众发行或通过网络传播其软件作品。
破坏技术措施:
故意避开或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信息: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故意删除或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这些侵权行为均构成对软件著作权的侵犯,侵权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建议:软件开发者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在开发和使用软件时,务必进行充分的授权和审查,避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