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软件研发形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选项,并详细填写必要的信息。以下是具体的填写指导:
原创软件
如果软件是独立开发完成的,即依靠自身的条件自行开发完成的软件,应选择“单独开发”并在申请表中填写相应信息。
修改软件
如果软件是基于已有版本进行修改,则应在申请表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选项,并填写修改说明。同时,需要提供原登记号及原证书复印件。
若修改他人软件,则需选择“修改软件须经原权利人授权”并提交授权书。
合作开发
若软件是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依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完成的,则应选择“合作开发”并在申请表中填写合作开发协议等相关信息。
委托开发
若软件是委托他人开发完成的,则应选择“委托开发”并在申请表中填写委托协议等相关信息。
下达任务开发
若软件是根据国家机关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开发完成的,则应选择“下达任务开发”并在申请表中填写项目任务书等相关信息。
示例填写
假设你正在申请一个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具体填写如下:
软件作品说明
选择“修改”
填写修改说明
提交原登记号及原证书复印件
开发完成日期
填写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如硬盘、CDROM)上的日期
发表状态
选择“已发表”
填写首次发表日期和首次发表地点所在的国家或城市
开发方式
选择“单独开发”
填写相应信息
注意事项
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
严格按照申请表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软件研发形式的填写符合要求,从而顺利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