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衔是 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也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设立,适用于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消防救援衔等级设置
管理指挥人员
三等十一级:
总监
副总监
助理总监
高级指挥长
一级指挥长
二级指挥长
三级指挥长
一级指挥员
二级指挥员
三级指挥员
四级指挥员
专业技术人员
二等八级:
高级指挥长
一级指挥长
二级指挥长
三级指挥长
一级指挥员
二级指挥员
三级指挥员
四级指挥员
消防员
三等八级:
高级消防员
一级消防长
二级消防长
三级消防长
中级消防员
三级消防士
四级消防士
初级消防员
三级消防士
四级消防士
预备消防士
消防救援衔标志
消防救援衔标志佩带在肩章和领章上,根据职务和衔级不同,标志也有所区别:
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衔标志由金黄色橄榄枝环绕金黄色徽标组成
指挥长、指挥员衔标志由金黄色横杠和金黄色六角星花组成
高级消防员、中级消防员和初级消防员中的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衔标志由金黄色横杠和金黄色徽标组成
预备消防士衔标志为金黄色横杠
荣誉与待遇
消防救援衔不仅是对消防救援人员专业能力和事业贡献的认可,也是国家层面对他们的荣誉表彰。高衔级人员对低衔级人员有指挥权,并且在职务上隶属于低衔级人员时,担任领导职务或领导职务高的为上级。
总结
消防救援衔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管理和依法履行职责。通过设立不同等级的消防救援衔,可以明确区分和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消防员,激励他们在各自岗位上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