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专业认证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培养目标
面向需求确定专业办学目标定位,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中学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
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毕业要求
毕业生达到《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出的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师范生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应届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5%。
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
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的比例不低于65%,愿意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比例高。
课程与教学
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
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满足人才培养需求。
合作与实践
专业应建立稳定的校内外合作与实践基地,加强与中学、小学、幼儿园等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学生应在实践中学习如何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教学技能。
师资队伍
专业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具备指导学生进行教育实践的能力。
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的,能够满足专业教学需求。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要求为不低于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元)要求为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教育实践经费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元)要求为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教育类纸质图书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册)要求为不低于30册。
实习生配备
每6个实习生配备中学学科教材套数(套)要求为不低于1套。
其他要求
认证标准还包括对教育实践时间、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数比例、生师比、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百分比、中学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至少有一年中学教育服务经历的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师范类专业在人才培养质量上达到既定的标准,推动师范类专业注重内涵建设,聚焦师范生能力培养,建立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