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缴费年限要求 失业人员需满足“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且缴费状态正常”的条件。若缴费未满1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也可申领。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包括劳动合同终止(如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被单位开除/辞退、因单位违法(如未缴工资、强迫劳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辞职(但需符合法定情形)等情形。
失业登记与求职要求
需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明确的求职意向(如接受职业培训、介绍就业)。
二、其他注意事项
申领时效
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申领,超过期限可能影响待遇。
待遇标准
- 按失业前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100%发放(如贵州1917元/月、贵阳1872元/月、库尔勒1701元/月)。
- 若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待遇提升至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领取期限
根据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 缴费满1年不足5年:每满1年领取3个月;
- 满5年不足10年:从第5年起每满1年增加1个月(最长18个月);
- 满10年及以上:最长24个月。
重新就业影响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但需符合条件。
三、特殊情况处理
地区政策差异: 如贵阳、库尔勒等地失业保险金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材料要求
以上条件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各地实施细则,确保失业人员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