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根据其性质和用途,主要分为计提和支付两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一般企业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相应科目)
工会经费中的职工教育经费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二、支付职工教育经费
直接支付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
三、注意事项
扣除标准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科目设置
- 企业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包含“职工教育经费”明细科目;
- 工会经费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核算。
其他相关科目
- 计提时可能涉及“管理费用”科目,但根据新会计准则,建议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 建议将“应付职工薪酬”按费用项目(如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设置明细科目,便于核算。
以上分录适用于一般企业及工会经费的核算,若涉及特殊行业或政策调整,需以最新会计准则及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