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是中国古代刑法中规定的十种不可饶恕的重大罪行,具体包括:
谋反 阴谋推翻国家政权或杀害君主,被视为十恶之首,因直接威胁皇权而受到最严厉惩罚。
谋大逆
企图破坏皇室宗庙、陵墓或宫殿,或进行其他严重危害皇权的行为。
谋叛
被俘后投敌或叛逃至敌对国家,直接危害国家安全。
恶逆
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直系尊亲,违背伦理道德。
不道
灭绝人性,如残害多人(如一家三口)、使用毒药等。
大不敬
对帝王不敬,包括盗窃祭器、伪造玺印、冒犯使节等。
不孝
不赡养父母、辱骂或杀害祖父母,违背孝道伦理。
不睦
谋杀或控告亲属(如丈夫、大功尊长),破坏家庭伦理。
不义
同僚互残、下级谋害长官、弟子谋害师父等违背仁义道德的行为。
内乱
亲属间通奸、强奸等违背封建伦理纲常的行为。
补充说明
历史演变: 十恶制度始于秦汉,隋唐至清末一直沿用,强调对封建统治的维护。- 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