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流程可分为以下主要步骤,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申请阶段
提交申请 借款人需携带购房合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印章等材料,到贷款银行(如建设银行)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若为夫妻共同申请,需额外提供结婚证。
公积金初审
银行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知借款人。
二、审核与合同签订阶段
银行审核
银行对公积金申请进行复核,计算贷款额度、期限,并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通知单》。
签订主合同
借款人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委托通知单,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需办理房产抵押)。
三、担保与保险阶段
办理抵押/质押
- 抵押: 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期房需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 质押
住房抵押保险
办理完抵押后,需为贷款购买保险,保险单正本由银行保管。
四、放款与还款阶段
资金划拨
完成上述手续后,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或直接支付给卖方。
签订还款协议
借款人需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并签订代扣协议。银行审核通过后,贷款开始按月划扣。
后续管理
- 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提供他项权证)。
注意事项
组合贷款审批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具体受银行政策影响可能延长;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部分需同步审批,放款后统一交接;
若公积金额度不足,需调整购房方案或延长贷款期限。
以上流程综合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办理逻辑,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地区政策或银行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银行及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