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真实性审核
审核凭证日期、业务内容、数据等是否真实。
审核外来原始凭证是否有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自制原始凭证是否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合法性审核
审核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的规定,有无违法乱纪等行为。
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核程序,是否有贪污腐化等行为。
合理性审核
审核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有无违反该原则的现象。
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经济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
完整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基本内容,所有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有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已经签字盖章。
审核凭证中所列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数字和文字是否清晰等。
正确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包括接受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金额的填写和计算、更正是否正确等。
审核原始凭证的格式、字迹、签章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其他附加审核
审核一次性批量购物品种多、金额较大的发票是否附有购货单位从税控系统打印的物品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审核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或收据,出具单位加盖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单位保持一致,大写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审核小额零星票据报销时,是否按照具体内容进行分类粘贴在粘贴单上,并分类计算项目金额,注明单据张数。
审核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负责人等签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权限是否合规。
审核相关费用是否列入部门预算。
通过以上审核内容,可以确保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和正确性,从而保障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