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时间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主体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企业社保缴纳时间
常规企业 - 社保费用需在每月 10号
前由参保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并缴纳,次月生效。
- 若单位逾期缴费,将按日加收0.5‰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
- 养老保险: 可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纳,需在 年度最后一日前
- 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缴纳,需在季度最后一日前申报。
二、特殊说明
缴费基数与时间: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时间通常为当月缴纳次月生效。
地区差异:具体申报和缴费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例如:
海南省用人单位需在每月最后一日24:00前申报;
内蒙古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平台自主缴费;
天津企业社保缴费截止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24:00前。
三、注意事项
自愿放弃社保的风险:
员工即使自愿放弃社保,仍需承担医疗费用等风险,且企业可能面临补缴及滞纳金处罚。
缴费基数调整:
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平均工资挂钩,企业需定期申报调整。
逾期处理:
若单位未按时缴费,员工可向劳动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补缴。
建议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定期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按时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