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最高设计车速:
不超过25公里/小时。
整车质量 (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
电机功率:
不超过400瓦。
脚踏骑行功能:
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电池电压:
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
防火阻燃性能:
提高对电动自行车材料防火阻燃性能的要求,限制塑料件的使用占比。
防篡改要求:
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北斗定位与通信安全:
用于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应配备北斗模块,并具备防拆卸、防篡改功能。
企业质量保证与产品一致性:
增加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条款,要求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此外,新国标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在电助动行驶时,如果车速超过25公里/小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同时,新国标适当放宽了个别对安全性影响不大的指标,例如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千克提升到63千克,并取消了所有车型均需安装脚踏骑行装置的强制性要求。
新国标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并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