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是指 源于食品而对人民身体健康产生了危害的事故。这类事故可能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情况,具体定义如下:
食源性疾病:
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品中毒。
食品污染:
指食品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受到的有害物质的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也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可能非常广泛,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且可能引发公共卫生危机。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