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工伤保险中的一项重要赔偿内容,用于保障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基本生活。以下是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详细说明: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下情形:
1. 职工因工死亡;
2.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
3.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
二、计算标准
基本比例 - 配偶:每月40%
- 其他亲属(如子女、父母等):每人每月30%
- 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计算公式
$$\text{抚恤金} = \text{职工本人工资(元/月)} \times \text{适用比例}$$
例如:赵某妻子王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每月可获:
$$5000 \times 40\% = 2000 \text{元}$$
三、发放条件
亲属需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
配偶需满足年龄条件(男≥60岁、女≥55岁)。
四、发放年限
一般情况: 最长20年; 年龄调整
五、与其他补偿项目的关系
不包含丧葬费:丧葬补助金按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不与养老金重复:若亲属已领取养老金,则不再享受抚恤金。
六、注意事项
供养亲属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
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认定以户籍或民政部门确认为准。
以上内容综合了《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赔偿标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