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中试用期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
合同期限≤3个月 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个月<合同期限≤1年
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1年<合同期限≤3年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合同期限≥3年
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要求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特殊情况处理: 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该期限不成立,整体视为劳动合同期。 三、试用期的法律地位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
用人单位不得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分开签订,否则视为无效。
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无效:
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该合同整体无效,双方视为劳动关系成立。
四、试用期的解除规定
用人单位解除权
仅能在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解除合同,且需说明理由。
劳动者解除权
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未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形下,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禁止延长试用期
用人单位不得在法定最长试用期内延长试用期,否则视为二次约定试用期,需赔偿差额工资。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试用期社保缴纳: 用人单位需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 合同签订时间
建立劳动关系即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得以后续签订补充协议规避试用期条款。
以上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条款。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