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时间如下:
一般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 180天之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特定规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 360天之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抵扣期限
进项税认证后没有抵扣期限,只有认证期限。也就是说,即使进项税发票在180天内未认证,只要在后续进行了认证,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仍然可以进行抵扣。
留抵税额
如果当期进项税额不够抵扣,可以留抵,并且可以无限期地留抵,直到抵扣完毕。
综上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之后可以无限期留抵,直到抵扣完毕。对于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发票,认证期限则延长至360天。建议企业合理安排发票认证时间,确保及时抵扣进项税额,避免因逾期认证而影响税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