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
退伍军人可享受政府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服役年限计算,具体金额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从2019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标准,以及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转移基金的比例进行计算。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军人退役后需要到地方办理接续手续,保证保险待遇得到延续。
军队财务部门为退役士兵开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等转移接续凭证。
退役士兵到地方报到安置后,持军队开具的转移接续凭证,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视同缴费年限
退伍军人在养老保险办理中,可以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即参军的10年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退伍军人的养老保险权益,确保他们在退役后能够享有稳定的养老待遇。建议退伍军人及时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具体补贴标准和办理流程,以便顺利享受这些政策带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