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子女包括以下几类:
婚生子女:
与配偶所生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
未与配偶所生但由父母一方或双方抚养的子女。
养子女:
通过法律程序收养的子女。
继子女:
生父母离婚后与之再婚的另一方所生的子女。
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虽然非亲生,但未成年人受到其监护人监护的子女。
扣除主体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如果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可以享受这一扣除。
扣除标准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每个子女每年可享受12000元(每月1000元)。
建议:
确认监护人资格:确保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符合扣除条件。
保存教育支出凭证:为子女的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等阶段的教育支出保存相关凭证,以便在申报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