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时间:2025-03-29 19:20:58 计算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的类型、建筑面积以及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以下是几个主要的收费标准:

按建筑面积征收

一般住宅:10元/平方米—90元/平方米。

非住宅:如商业、办公用房等,48元/平方米。

工业厂房:24元/平方米。

按工程总投资额征收

一般工程:2%—3%。

地区差异

中心城区

住宅:2%

办公用房及工业生产厂房:2%

商业类:2.8%。

区县(市)

住宅:0.8%

其他:1.6%。

建制镇

住宅:0.8%

其他:1.6%。

具体地区标准

澧县

住宅:34.9元/平方米(基于上年度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4361元/平方米)。

其他:69.8元/平方米。

梁溪区、滨湖区

非住宅:105元/平方米。

唐山市

县城住宅:90元/平方米

非住宅:60元/平方米

建制镇住宅:50元/平方米

建制镇非住宅:50元/平方米。

其他说明

设施建设的费用用于城市道路、供热、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在开工前一次性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分期缴纳。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