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填制规范

时间:2025-03-29 18:50:29 计算机

报关单填制规范是确保进出口贸易合规性的重要要求,涉及企业信息、货物信息、运输信息等多方面内容。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核心规范:

一、基本结构与编码规则

预录入编号

- 18位编码,包含海关代码、年份、进出口标志及顺序编号。

- 例如:2025年进口货物预录入编号为“海关代码+2025+E+顺序号”。

海关编号

- 与预录入编号相同,由海关系统自动生成。

境内收发货人

- 填写备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及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合同签订者与执行者不一致时需特别标注。

二、内容填写规范

企业信息

- 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需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运输信息

- 明确运输方式(如水路、铁路、航空等),并填写起运地、目的地。

货物信息

- 商品名称需使用规范名称,避免模糊描述。

- 规格型号需详细填写,确保与合同一致。

- 数量与重量需单位统一,法定计量单位以《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为准。

原产地与贸易协定

- 填写原产地证书代码(如Y+11位证书编号)及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如01、02、03)。

三、特殊情形处理

合同与执行企业不一致

- 需在“境内收发货人”栏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代理报关

- 填报委托方企业信息,并在备注栏注明“代理某进出口企业进口”。

运输工具变更

- 出口货物因配载原因未装原申报工具时,需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

四、其他要求

单证与单货相符

- 报关单内容需与合同、发票、装箱单等文件一致,且与实际货物相符。

系统操作规范

- 通过海关电子口岸系统提交前需核对信息,发现差错需立即更正。

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特殊标注

- 增加“原产地证书代码”和“优惠贸易协定代码”栏位,按协定要求填写。

五、错误处理

事后发现差错需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规范综合了海关总署及地方海关的最新要求,企业需根据具体贸易类型和商品属性准确填报,以确保通关效率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