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具体划分如下:
一、23个省
河北省 (冀)- 石家庄山西省
(晋)- 太原
辽宁省(辽)- 沈阳
吉林省(吉)- 长白山(长春)
黑龙江省(黑)- 哈尔滨
江苏省(苏)- 南京
浙江省(浙)- 杭州
山东省(鲁)- 济南
安徽省(皖)- 合肥
福建省(闽)- 福州
江西省(赣)- 南昌
山东省(鲁)- 济南
河南省(豫)- 郑州
湖北省(鄂)- 武汉
湖南省(湘)- 长沙
广东省(粤)- 广州
海南省(琼)- 三亚
四川省(川)- 成都
云南省(滇)- 昆明
贵州省(黔)- 贵阳
陕西省(陕/秦)- 西安
甘肃省(甘/陇)- 兰州
青海省(青)- 西宁
二、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西藏自治区(藏)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三、4个直辖市
北京市(京)
天津市(津)
上海市(沪)
重庆市(渝)
四、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补充说明
省份简称: 多数省份以单字简称为主(如“冀”“晋”“鲁”),少数如甘肃省、陕西省存在两个简称(甘/陇、陕/秦)。 省会城市
以上信息综合自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