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的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税率调整
标准税率与优惠税率 -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
季度销售额标准
-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二、其他相关优惠
残保金免征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不超过30人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六税两费减免
- 各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最高减征50%;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可免征。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
- 娱乐服务类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6万元)或广告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6万元)免征。
三、政策适用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判定: 需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三个条件; 执行期限
四、申报方式
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
以上政策综合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等官方文件,确保了权威性和时效性。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及时申报享受相关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