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规则是保障市场公平、透明和稳定的重要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一、基础交易制度
保证金制度 交易者需按合约价值的5%-10%缴纳保证金,用于结算和履约。保证金比例可能由交易所调整以控制风险。 - 初始保证金:
开仓时缴纳的最低资金比例(如螺纹钢期货10%保证金率,50,000元/手需5,000元);
- 维持保证金:持仓期间账户权益不得低于规定比例,否则触发追加保证金通知。
双向交易机制 允许投资者同时进行多头(买入)和空头(卖出)操作,实现双向获利。
T+0交易制度
当日开仓可随时平仓,无持仓时间限制,支持高频交易。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逐日盯市)
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盈亏及费用,会员需维持结算准备金。
二、风险控制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
合约价格每日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幅度(如原油期货±10%),超限报价无效。连续单边市可能扩大涨跌停幅度。
持仓限额制度
限制会员或客户单边持仓最大数额,防范过度投机。
强制平仓规则
当账户保证金不足时,交易所或期货公司可强制平仓,风险由投资者承担。
三、其他重要规则
标准化合约
合约要素包括品种、单位、交割月份等,确保交易透明性和流动性。
最小变动价位
报价需为最小变动单位(如0.01元)的整数倍。
交割制度
- 实物交割: 商品期货到期后需交付实物(如农产品、金属); - 现金交割
杠杆效应 保证金比例通常为7-10倍,放大收益与亏损风险。
四、监管与透明度
交易所监管:
通过每日结算、风险监控等措施保障市场稳定;
信息披露:要求合约细节、交易数据公开透明。
以上规则共同构建了期货市场的风险防控框架,投资者需在杠杆与风险之间平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