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应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的行业有所不同,一般货物销售为13%,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为9%,现代服务等行业为6%。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根据个体工商户所在地的不同有所区别,市区为7%,县城和镇为5%,乡村为1%。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一般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2%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其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但可以扣除业主的生计费用,标准通常为每年6万元。
印花税
如果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有签订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行为,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税率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有所不同,例如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其他优惠政策
现在很多地方都有附加税的减免政策,具体可以查当地税务局的公告。
年销售额较大的个体工商户,每年的开票额度在120万到500万之间的,税务局会给这样的个体工商户核定一个经营所得应税所得率,假设是5%,这种销售额比较大的个体工商户除了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可能还需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等。
建议:
个体工商户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规模选择适合的纳税方式(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定期关注当地税务局的政策公告,及时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规划税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