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事项清单通常包含职责工作事项和为民服务事项两大类,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责工作事项(17项)
反映居民诉求
向政府或派出机构反映村民/居民意见、需求及建议,组织居民参与民主协商活动。
组织选举工作
负责基层自治组织换届选举的筹备与实施,包括选举方案制定、候选人推荐等。
社区管理与服务
- 组织旧住宅区改造、物业管理协调等工作;
- 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权益保障与纠纷调解
依法开展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监督管理与民主评议
监督业主大会、业委会及物业管理工作,参与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监督评议。
二、为民服务事项(分类型)
(一)即办服务(需现场办理的事项)
政策咨询与审核
- 计生、社保、民政等政策咨询;
- 社区公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审核。
代办服务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业补贴申报;
- 居民医保、养老保险材料整理。
证明办理
- 残疾证、老年证、营业执照年检等申请代办。
(二)代办服务(需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
农业补贴与土地流转
- 农业种植养殖保险、土地流转申请审核。
社会事务办理
- 兵役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临时建设工程审批等。
公共服务代办
- 水电费代缴、证明文件起草等。
(三)指导办服务(需专业指导的事项)
法律与政策宣传
-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开展青少年教育、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专业服务对接
- 协助办理婚姻登记、工伤认定等专业事项。
三、工作保障与考核
社区工作需结合民主选举、居民自治、监督管理等多机制,部分工作通过社会公众测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质量监督。例如,某街道社区工作考核中,社会公认测评占30分,由居民对居委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以上内容综合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地社区实际工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