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常规42项

时间:2025-03-29 04:30:57 计算机

生活饮用水常规42项检测是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设立的,旨在全面评估水质安全性。以下是具体指标分类及说明:

一、微生物指标(15项)

总大肠菌群:

反映肠道致病菌污染,限值为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

检测高温耐受性病原菌,限值为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

常见致病菌,限值为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

衡量水体微生物污染程度,限值为100CFU/mL。

贾第鞭毛虫:

隐孢子虫属寄生虫指标,限值为不得检出。

隐孢子虫:

孢子形态检测,限值为不得检出。

二、毒理学指标(15项)

砷:

致癌物质,限值为0.01mg/L。

镉:

重金属污染物,限值为0.005mg/L。

铬(六价):

强致癌物,限值为0.05mg/L。

铅:

神经毒性物质,限值为0.01mg/L。

汞:

毒性极强,限值为0.001mg/L。

硒:

必需微量元素,但过量有毒,限值为0.15mg/L。

氰化物:

剧毒物质,限值为0.05mg/L。

氟化物:

过量导致氟斑牙,限值为0.5mg/L。

硝酸盐(以N计):

过量可能致癌,限值为40mg/L。

三氯甲烷:

致癌物,限值为0.02mg/L。

四氯化碳:

毒性物质,限值为0.02mg/L。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

致癌物,限值为0.05mg/L。

甲醛(使用臭氧时):

致癌物,限值为0.05mg/L。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时):

致癌物,限值为0.03mg/L。

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时):

致癌物,限值为0.03mg/L。

三、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

色度:

限值不超过15度,采用铂钴比色法检测。

浑浊度:

限值不超过1NTU(浊度仪检测)。

臭和味:

需通过嗅觉和味觉判断,限值为无异常气味。

肉眼可见物:

限值为无悬浮物、沉淀等。

pH值:

限值在6.5至8.5之间,采用玻璃电极法检测。

总硬度:

限值不超过450mg/L(以CaCO₃计),采用滴定法检测。

溶解性总固体:

限值不超过1000mg/L,采用称量法检测。

总硬度:

另含以碳酸钙计的限值450mg/L。

耗氧量(以O₂计):

反映水体污染程度,限值为5mg/L。

挥发酚(以苯酚计):

限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