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和著作权 在概念、主体、客体、取得方式、保护内容、保护期限和地域性方面存在区别,具体如下:
定义
版权: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涵盖了人身权和财产权。版权是英美法系的概念,最初意思是“复制权”。
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著作权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原意为“作者权”。
主体
版权: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图书出版由国有出版机构运作,因此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
著作权:主体是作品的作者。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客体
版权: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
著作权: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
取得方式
版权:一般是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的,无需履行任何手续。
著作权:登记是一种自愿登记行为,通过向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能够获得具有公信力的权利证明文件。
保护内容
版权:主要涉及作品的复制、发行、表演、展示等权利。
著作权:包括更广泛的权利,如修改权、署名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
保护期限
版权:保护期限为终身制,中国自然人自作者有生之年保护至死亡后50年,法人保护年限为50年。
著作权:保护期限通常比版权要长,具体年限因国家而异,但一般为作者终生加上死后50年或70年。
地域性
版权:保护仅限于特定的国家或地区。
著作权:保护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和保护。
总结:
版权和著作权在法律上具有相似的地位,都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但它们在概念、主体、客体、取得方式、保护内容、保护期限和地域性方面存在区别。
版权更注重对作品的保护和限制,而著作权更强调创作者的精神权利和人身权利。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版权与著作权被视为同一概念的不同称呼,没有实质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