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的规定因地区而异,具体天数如下:
基本陪产假天数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育的,其陪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额外陪产假天数
对于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育龄夫妻,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地区差异
7天:天津、山东。
10天:上海。
15天: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
20天:湖南、四川。
25天:内蒙古、广西、宁夏。
30天:河南、甘肃、云南。
10天(特殊情况):安徽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居住的,护理假为20天。
广东省
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上海市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深圳市
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
总结:
陪产假的基本天数为105天,但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从7天到30天不等。建议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来确定陪产假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