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会前准备
确定会议主题和时间: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安排会议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通知与公示:会议前若干天通知时间、地点、组织生活会内容,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预告。
学习与谈心: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方针等,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同时,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广泛征求意见,为会议召开做好思想准备。
准备材料: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要提前写好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其他党员在会议上代为宣读。
会议召开
宣布会议开始:组织生活会通常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要解决的问题。
对照检查: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首先召开支委会,由支部(总支)书记代表班子和个人作对照检查;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部书记作个人对照检查(包括作为支部书记支部工作情况和作为普通党员的情况)。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支委会中,班子其他成员依次对支部(总支)书记提出批评意见,批评结束后,支部(总支)书记要做简短的表态发言。然后,支委会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位成员首先进行自我批评,其他成员依次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发言一个批评一个,之后本人要作简短的表态发言。
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会后总结与落实
向党员、群众通报会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书面报告、会议记录和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按照制定好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促和指导。
这些程序确保组织生活会能够有效进行,达到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目的,并明确整改方向,逐一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