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商失信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建立失信惩戒联盟
由阿里巴巴、网易考拉、云集、美团、顺丰等22家电商和物流企业联合发起成立浙江省电子商务失信惩戒联盟。
联盟将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日常工作机制,采取联合行动,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制定失信惩戒基本判断标准
联盟成员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失信惩戒的基本判断标准。
对失信行为的识别、记录和更新失信主体档案,并将失信信息进行共享。
实施多种惩戒措施
对失信主体可以采取限制入住会员、降低信用等级、屏蔽或关闭店铺、封号封账、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
各级信用网站要公开公示“黑名单”尚未整改到位的失信企业。
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请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执行等手段,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济南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已覆盖全部重点行业、领域,失信行为将受到惩戒。
行政处罚信息要在各级信用网站上进行公示,从而对相关主体参与招标投标产生影响。
加强网络交易信用约束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加强网络交易信用约束,有效惩戒网络交易违法失信行为。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应对和处理电子商务领域的失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