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的摊销年限通常为 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电子设备(包括电脑)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此外,尽管有提及电脑属于办公用品,可以按照三年进行折旧摊销,但这一说法并未在税法中明确规定,因此主要依据还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会计政策,选择合适的摊销方法和年限。如果需要更精确的摊销期限,可以考虑电脑的实际使用寿命、企业当前使用环境等因素,并进行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