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可通过以下政策降低税负: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基本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若企业同时符合条件,进口软件产品本地化改造后销售也可享受同样政策。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账务处理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需专项用于软件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作为不征税收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两免三减半”政策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即12.5%)。若企业未获利,需从当年开始计算优惠年限。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自2023年1月1日起,软件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后,摊销额可按200%计算。
四、其他相关优惠
进口环节税收优惠
软件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备件等,可免征进口关税。
地方性税收返还
部分园区(如花生税收园区)对软件企业注册或纳税可享财政返还政策,例如增值税留存的50%-80%、企业所得税留存的50%-80%。
五、申请流程要点
增值税即征即退
需提交《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企业所得税优惠
需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双软企业认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及软件业务相关材料。
总结
软件企业可通过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多重政策降低综合税率。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结合研发投入、盈利状况选择适用政策,并规范税务申报与资金管理以充分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