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针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出台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意见》,该政策涵盖了20条具体措施,旨在解决创业者在融资、落地、服务等方面遇到的难点和堵点。以下是政策的主要内容:
财政支持
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返乡入乡创业的融资、信贷风险补偿等项目,并降低创业负担。
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体工商户、合伙创业和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分别提高到30万元、90万元、400万元,超出国家标准额度部分的贷款贴息由市财政承担。
提供税费减免,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企业同等享受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招商引资扶持政策。
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机构制定差异化的信用贷款政策,开发“返乡入乡贷”“税易贷”“信易贷”等普惠小微信贷产品。
完善银保担合作机制,降低反担保要求,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
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
创业载体
推进各类返乡入乡创业园区建设,为创业项目落地提供载体,并对认定的市级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园区给予奖励。
对经年度考核合格的返乡入乡创业园区,根据运营情况给予运营补贴。
公共服务
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8项补贴。
对返乡入乡经营主体的物业服务费、卫生费、房租费、场地租赁费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其他支持
鼓励银行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返乡入乡创业银企对接会,优先调查、评级、授信、发放贷款,并对发展前景良好、暂时存在贷款偿还困难的企业给予展期或续贷。
创新担保方式,支持省农担和银行机构共同创设“见担即贷”“见贷即担”等产品模式。
这些政策通过财政、金融、创业载体和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的支持,旨在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推动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有意返乡创业的人员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