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的手续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婚姻状况证明
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
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填写申请
申请人需持开业计划书(或贷款项目书)向贷款担保推荐机构或开业专家提出论证要求,经论证通过者可申领《开业贷款申请书》
获得推荐
推荐机构组织开业指导专家或有关人员对申请项目论证后,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咨询意见,退回材料
身份确认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取得身份确认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身份确认栏签章
银行受理
申请人持已签署推荐意见和身份确认意见的《开业贷款申请书》,向指定银行的受理点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贷款审核
银行从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做出贷款审核意见,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银行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报送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如不同意贷款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提出咨询意见
办理贷款受理
银行获得贷款担保意见后,即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按银行信贷规章制度要求,办理贷款人的个人(或单位)担保手续和贷款手续
签订合同与放款还款
如果审核通过,贷款机构会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并发放贷款
建议在申请创业贷款时,详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同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贷款机构和产品,以获得更有利的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