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创业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业场地补贴
补贴对象:包括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五年以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原转业退伍五年以内的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补贴标准:按5000元/年的标准进行补贴,毕业五年以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毕业五年以内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每年1万元-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补贴期限:创业场地补贴期限两年,按创业者年度计算。
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包括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劳动者等7类人员。
补贴条件:若其本人及所招用人员以个人身份在流动窗口缴纳了养老和医疗保险,并符合特定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社保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助
申报对象: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申报条件: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带动就业3人以上,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其法定代表人为特定人员。
补助标准:以家庭(夫妻)为单位,给予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首次创办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20%给予创业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贷款支持:大学生首次创业有经营实体的,可申请10万元“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贷款期限2年。对享受“贷免扶补”政策首次创业成功并稳定1年以上的大学生创业者,带动就业3至5人,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6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场租补贴:对省内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0个,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网店补贴:对省内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后1年内、在省内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经认定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其他优惠政策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这些政策旨在支持首次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并提供了多方面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建议创业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优惠政策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