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涉及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税种,具体优惠政策和规定如下:
增值税
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技术范围: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指的是《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企业所得税
免税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范围: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等。
建议:
企业在进行技术转让时,应充分利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地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税负,促进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
对于个人而言,如果涉及技术转让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和计算方法可参考《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