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投资入股是指技术出资人将其所拥有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技术诀窍等作为资本股份,投入合资经营或联营企业,从而取得该企业的股份权的一种行为。关于技术投资入股的规定如下:
合法性:
技术入股是《公司法》所允许的出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出资如货币、实物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评估作价: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如技术)应当经过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比例:
技术入股的股份比例一般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政府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入股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
权属转移:
技术入股后,技术的权属将归入公司名下所有,双方可以就退出机制等事项进行约定。
权利义务:
技术入股后,技术出资人需要履行公司股东的职责,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身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形式:
技术入股的形式包括研究开发中的技术入股和技术转让中的技术入股。研究开发中的技术入股是指卖方以其智力和研究、开发项目作为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效益。技术转让中的技术入股是指卖方自己掌握的现成的技术成果折合成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然后分享效益。
合同事项:
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成果出资者应当与其他出资者协议约定该项技术保留的权利范围,以及违约责任等。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技术投资入股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技术成果的合法性和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并明确各方在技术入股后的权利和义务,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建议聘请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全面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