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程序主要分为行政赔偿程序和司法赔偿程序两大类,其中司法赔偿程序又进一步分为刑事司法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
行政赔偿程序
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司法赔偿程序
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司法机关(如公安、安全、检察机关),赔偿请求人需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非刑事司法赔偿程序
通常包括行政赔偿和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的国家赔偿。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赔偿义务机关违法采取执行措施或强制措施,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建议
赔偿请求人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时,应当明确赔偿的类型(行政赔偿或司法赔偿),并根据赔偿义务机关的性质选择合适的赔偿程序。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