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立案阶段
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侦查阶段
侦查是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以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并有权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组织鉴定等。
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并决定是否将案件提起公诉。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审判阶段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审判程序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
执行阶段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执行的活动,包括执行刑罚、执行财产刑、执行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等。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刑事诉讼的法定程序,确保了刑事案件的公正、合法处理。各阶段之间相互衔接,确保案件能够按照法律规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