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单位换公章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9 10:42:36 程序应用

县直单位更换公章的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的正本及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委托第三方办理,则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交回原有的刻章登记卡。

提供刻章卡上的全部旧章。

提交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提供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提交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申请

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治安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经审查批准且材料齐全后,随到随办,并出具同意刻制公章信件。

刻制公章

申请人持介绍信到指定的印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

若在本市范围以外刻制公章,则须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理换信手续。

备案

将新刻制的公章送交公安机关盖章备案。

领取回执

办理完毕后,拿到公安机关的回执,至此变更结束。

建议:在办理更换公章手续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以便顺利完成审批和刻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