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领证的一般程序如下:
申请
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申请时须携带的证件包括:双方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3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等。
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在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结婚证办理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凭借有效证件领取结婚证。
领证
领取结婚证时,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颁证仪式,宣读誓言,新人签字,并进行拍照纪念。
注意事项:
提前一个月进行登记预约,一般周1-周6都可以预约。
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