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应遵循以下程序:
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
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公司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缴销发票。
如果公司税务存在异常,则需要先进行税务异常解除后,才能办理税务注销。
登报公告
公司在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
社保户注销
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在办理工商注销后30日内到社保局办理社保账户注销手续,并且在办理社保户注销前,不能存在社保欠费情况。
银行账户注销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印章注销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备案
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持清算报告到工商注销登记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如果被告知有工商异常,也需要先进行异常解除后再办理工商注销。
代码注销
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代码证。
完成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作清算分配方案,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步骤完成后,公司即可完成注销程序,终止其法人资格。建议在办理注销手续时,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和材料齐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