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量刑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立案
侦查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举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犯罪线索,经过初查,认为符合“有犯罪行为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时,应当予以立案侦查。
侦查
侦查机关立案后,采取一系列法定侦查行为,搜集有罪和无罪证据以及定罪量刑证据,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
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整体移送到公诉机关,由后者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审判
有管辖权的机关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启动第一审刑事审判程序。审判过程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合议庭合议等一系列法定程序。
量刑
量刑步骤包括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具体步骤为:
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此外,还需综合考虑其他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积极赔偿等。
判决
法院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审理结果,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并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这一系列程序旨在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合法量刑,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